便携式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执行新标准和实施规则通知:
SJ/T 11778-2021《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对涉及此标准的认证规则CQC11-464118-2018《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小类号002032。
现将规则修订及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认证依据标准SJ/T 11778-2021 替代CQC1134-2018。
2、 证书有效期由长期有效变更为5年,并增加复审要求;
3、 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二、 执行新标准要求:
1、 自2022年7月25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采用新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标准认证证书。
2、 对于已按旧标准获证的产品,旧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转换新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见附件)实施的检测,测试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所有旧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3年7月2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者,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暂停旧标准认证证书;2023年10月25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撤销旧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本通知之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 各相关实验室应尽快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报备所具备新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适用于便携式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认证(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属于本规则覆盖范围内的便携式家用电器示例如下:
1.便携式个人清洁和护理电器:如电动牙刷、剃须刀、理发器、磨皮器等;
2.便携式个人保健电器:如颈椎/腰椎按摩器、电热护膝、暖手宝等;
3.便携式家居清洁电器:如扫地机、拖地机、吸尘器、擦窗机、电熨斗、挂烫机等;
4.其他类似电器:如照明器具、情趣用品、净化器、加湿器、室内环境(如温湿度/甲醛/PM2.5等)监测仪器等等。
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家用电器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因此未列出的产品不一定不在本规则的范围内。
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CQC认证流程:
1.咨询提出申请
2.送样测试
3.工厂审查
4.测试结果和评审结果审核
5.发证
6.获证后的监督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 CQC/F001-2009《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附件 3《便携式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CQC11-464118-2018 便携式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20220721下载:
https://www.cqc.com.cn/dynamic/contentcore/resource/download?ID=4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