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CQC31-465318-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 进行了修订,涉及业务小类:701419。
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范围:CQC31-465318-2016适用于在教室用的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灯具(包含使用的光源),以及 LED 灯具。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一、 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主要修订内容
1、 更新4.1.1产品基本要求标准,GB 7000.1-2015代替GB 7000.1-2007,GB/T 17743-2017代替GB 17743-2007;
2、 修订5.2.2检验项目及要求,对于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项目;相应的5.2.3 LED灯具增加可选检测阶段;
3、 修改9 复审要求,删除产品检测要求;
4、 修改10认证证书 ,LED灯具证书的发放程序;
5、 证书有效期由4年变更为5年;
6、 修改认证标志的使用;
7、 增加13认证责任和14技术争议与申诉。
二、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 实施要求
1、 自2021年11月15之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 对于已获证书,复审采用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 此次变更仅涉及需变更寿命结论或需复审的证书;证书有效期的变更于复审时进行;
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产品须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 7000.1-2015 灯具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2008 灯具 第 2-1 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2008 灯具 第 2-2 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7743-201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的性能和能效要求:
CQC 3155-2016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GB/T 18595-2014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产品检验依据标准:
CQC 3155-2016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GB/T 18595-2014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荧光灯灯具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荧光灯灯具使用的双端荧光灯和控制装置样品检验项目和要求
补充差异的检验项目以及样品数量如下:
外观要求、输入功率、功率因数、色品容差、显色指数、灯具效率、书写板灯具配光、维持平均照度、眩光值(教室普通照明灯具)、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教室普通照明灯具)、2000 小时灯具效率、闪烁、标记,以上项目均为 1 只样品,(0,1)判定;灯具中使用的控制装置和双端荧光灯,均认可 CQC 节能证书的结果,如无有效的 CQC 节能证书,按照表 2 的要求考核控制装置和光源。
对于可调光灯具,在最大功率下进行全项目试验。
b) LED 灯具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见表 3。
LED 灯具主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资料参考:
CQC31-465318-2016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下载:
https://www.cqc.com.cn/dynamic/contentcore/resource/download?ID=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