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507铝合金建筑隔热型材节能CQC认证规则修订通知
时间:2021-10-11 17:3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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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507铝合金建筑型材CQC认证规则修订通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简称“CQC”)近期对CQC31-415321-2009《铝合金建筑隔热型材节能认证规则》进行了换版修订,修订后规则编号为CQC31-415321-2021,涉及业务类别号:701507,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铝合金建筑型材CQC认证主要修订内容:
1、 认证依据由CQC3116-2009《铝合金建筑隔热型材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修改为GBT 5237.6-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2、 修改认证单元划分原则,增加隔热材料高度不同的产品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 现场指定试验项目增加涂层(复合膜)厚度;
二、 铝合金建筑型材CQC认证实施要求:
1、 新版实施规则自2021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企业通过CQC网站提交新申请时将采用新版标准及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 旧版证书持有人应于本通知发布后,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旧版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3年1月15日之前仍未完成转换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CQC31-415321-2021适用于铝合金建筑隔热型材的节能认证。
铝合金建筑型材CQC认证抽样原则:
按 GB/T 5237.6-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6 部分:隔热型材》的要求,从申请单元中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产品型号,从该型号中随机抽取样品,企业需提供所抽样品的图纸。
产品检验的样品应经 CQC 指派抽样人员或工厂检查组于现场抽样。抽样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工厂现场检查前或工厂现场检查时,如工厂检查时不能抽到样品,也可在工厂检查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产品的抽样。申请人(或生产厂)按要求在 15 天之内将该样品送至指定检测机构,并对该样品负责。
铝合金建筑隔热型材产品检验要求:
铝合金建筑型材CQC认证检验时限:
一般为 30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算起。
CQC31-415321-2021 铝合金建筑隔热型材节能认证规则下载:
https://www.cqc.com.cn/dynamic/contentcore/resource/download?ID=41114